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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11302-6 (申請中,請勿報名)【中彰投分署】AI應用系統開發人才養成班

課程類別: 產業新尖兵計畫職前培訓 課程代號: NT-11302-6
開始日期: 2024/11/05 結束日期: 2024/12/26
上課時段: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一整天08:00-12:00 ; 13:00-17:00 上課地點: 南投縣私立五育高級中學
費用: 10,000 教材費: 0
費用說明: 預繳新臺幣一萬元報名費(結訓後90日內就業,可檢附就業保險證明向勞動部申請退費)
招生人數: 50 人
聯絡人: 黃先生或林執行長 聯絡人電話: (03)3412500#2204或0921-176-373
聯絡人E-mail:
◆ 開課目標

為協助青年掌握國家產業發展契機,引領取得5+2產業及具發展前景之製造產業之關鍵技術能力,以協助青年就業。

◆ 授課方式

【主辦單位】開南大學
【課程名稱】AI應用系統開發人才養成班
【訓練領域】■數位資訊 □電子電機 □工業機械 □綠能科技 □國際行銷企劃
【訓練梯次】第一梯
【訓練時數】300小時
【報名期間】113年08月01日至113年11月04日
【課程期間】113年11月05日至113年12月26日
【甄試日期】113年11月04日
【訓練地點】南投縣私立五育高級中學 (南投縣南投市樂利路200號)
【訓練方式】實體授課
【訓練費用】新臺幣55,800萬元
                     (需先繳交自付額1萬元,如符合產業新尖兵計畫第8點規定,可向轄區分署提出自付額補助)
【報名資格】國內外大學學歷或具相關學經歷

【招生名額】50名為原則,依網路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課程洽詢】(03)3412500轉2204黃先生/林執行長0921-176-373
【報名方式】1.請於台灣就業通網站註冊會員並完成興趣探索測驗。
                      2.前往產業新尖兵計畫網站完成課程報名。
            *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
                       *產業新尖兵計畫網址: 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
【課程簡介】
本班為「AI應用系統開發人才養成班」,針對培育AI系統開發專業技術人才、建構學員對AI領域有基本概念及實務應用能力,期能輔導進入產業就業。本課程輔導考取TQC 人工智慧應用與技術  實用級認證或TQC+ 程式語言Python 3認證
【課程簡介】 
培養學員對AI領域有基本概念,瞭解其技術發展與應用,並能進行系統設計與規劃能力,以期輔導學員進入產業就業。課程由基礎理解到人工智慧應用及AI開發,帶領學員透過Python學習AI應用及投資分析技能。為了使培訓更加完整,課程同時安排企業參訪活動,幫助學員瞭解實際產業狀況、提前進行職涯規畫。另有就業輔導課程及就業媒合活動,結合就業媒合推薦機制,協助學員提升職場就業力!

◆ 評量方式

參訓學員需完成課程培訓、出席時數應超過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且通過課程評量等相關考核。

◆ 授課教材

視課程教師安排

◆ 教學大綱
課程分類 課程內容 總時數 學科時數 術科時數
AI應用
系統開發
Python 程式設計 288小時   56小時
深度學習   68小時
自然語言處理   48小時
AI 投資分析   60小時
Linux與容器化技術   56小時
就業輔導 履歷面試技巧 12小時 2小時  
產業趨勢 6小時  
企業觀摩   4小時
總計   300小時 8小時 292小時
 
 
 
◆ 劉鎮豪 老師
◆ 學歷
元智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博士

◆ 現任服務單位
資訊管理系系主任

◆ 個人簡介
授課科目:APP程式設計及撰寫實作、Ios APP程式設計及android APP程式設計實作 授課專長:程式設計、演算法、網頁設計、多變量分析、作業研究、生產與作業管理

◆ 曾受過相關之培訓課程

◆ 個人專長或研究領域

◆ 電子郵件
chliu@mail.knu.edu.tw

◆ 講師著作及相關作品


預繳1萬元報名費; 結訓後90日內就業,可檢附就業保險證明向勞動部申請退費。

【補助須知】 1. 青年參加指定訓練課程,應依下列規定申請辦理: (1) 成為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 (2) 於台灣就業通網站本計畫專區完成「我喜歡做的事」職涯興趣探索測驗。 (3) 於台灣就業通網站本計畫專區下載或列印「報名及參訓資格切結書」,並交予訓練單位。 (4) 依訓練單位規定參加甄試及參訓。 (5) 繳交自行負擔之新臺幣一萬元訓練費用予訓練單位,並簽訂訓練契約。 (6) 遵循訓練單位管理及請假規定。 (7) 備妥身分證明文件,配合分署之不預告訪視。 (8) 申請本計畫補助學員,如符合出席時數達總課時數三分之二以上規定及取得結訓證書且於結訓日次日起九十日內,已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並於結訓日次日起一百二十日內,上傳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等文件至台灣就業通本計畫專區,經分署審核通過者,由分署直接將自付額撥入學員個人帳戶。 2. 未依本計畫規定辦理報名手續之青年,分署不予核定青年參加本計畫。 3. 青年參加指定訓練課程,以一次為限。 4. 已領取訓練費用補助者,結訓後一百八十日內,不得參加下列訓練: (1) 勞發署自行辦理、委託辦理及補助之職前訓練。 (2) 青年就業旗艦訓練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