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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01 113學年度商學院碩士程度推廣教育學分班

課程類別: 碩士學分班 課程代號: 1131001
開始日期: 達15人即可開班 結束日期:
上課時段: 星期六 星期日 下午 上課地點: 開南大學 校本部
費用: 94,600 教材費: 0
費用說明: 一、 學費 、 雜費:每學分 學分費 4 200 元,每學分雜 費 1,000 元。
二、 報名費:每人 1 000 元
三、總 費用 94 ,600 元 ( 18 學分 5,200 學雜費 1 000 元報名費 學費可分二期繳款 第一期 47,800 元 、 第二期 46,800 元 。
招生人數: 0 人
聯絡人: 莊小姐 聯絡人電話: 03-3412500#4208
聯絡人E-mail: mini41953@mail.knu.edu.tw
◆ 開課目標

◆ 授課方式

◆ 評量方式

◆ 授課教材

◆ 教學大綱
◆ 郭晉源 老師
◆ 學歷
國立清華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系博士

◆ 現任服務單位
開南大學進修及推廣教育處

◆ 個人簡介
桃園縣亞太暨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協會顧問
桃園縣中小企業服務協會會務顧問
開南大學國際人力派遣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開南大學終身教育部職能培育中心執行長
開南大學教學資源中心主任
開南大學招生事務處處長
開南大學進修及推廣教育處處長

◆ 曾受過相關之培訓課程

◆ 個人專長或研究領域
物流與供應鏈管理、生產與作業管理,企業資源規劃 顧客關係管理、灰色系統與系統模擬

◆ 電子郵件
cykuo@mail.knu.edu.tw

◆ 講師著作及相關作品


◆ 李宗耀 老師
◆ 學歷
交通大學

◆ 現任服務單位
開南大學

◆ 個人簡介
新竹市市政顧問、 交通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新竹縣政府縣政顧問、 新竹市都市計劃委員會委員、 新竹後備指揮部司令(指揮官)、 新竹縣、市都市計劃委員會委員、 新竹縣、市全民戰綜會報副召集人、 新竹縣、市治安會報委員

◆ 曾受過相關之培訓課程

◆ 個人專長或研究領域
創業與創業投資、創新科技、科技管理、管理學、經濟學 行銷管理、新產品開發與行銷、企業評價、績效評估

◆ 電子郵件
zylee.mt88g@mail.knu.edu.tw

◆ 講師著作及相關作品


◆ 李汾陽 老師
◆ 學歷
中國文化大學

◆ 現任服務單位
開南大學

◆ 個人簡介
開南大學觀光與餐飲旅館學系專任副教授 開南大學學生事務處學務長 開南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任副教授 開南大學圖書館館長 開南大學秘書室主任秘書 開南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主任 開南大學客家研究中心主任 龍華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副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兼任副教授 元智大學通識教育學部兼任副教授 桃園市休閒農業區規劃服務委員 台北市文化局藝文補助審查委員

◆ 曾受過相關之培訓課程

◆ 個人專長或研究領域
歷史學、文化資產研究、文化資產與觀光應用

◆ 電子郵件

◆ 講師著作及相關作品
1.李汾陽 2010.7《文化資產概論》,台北,秀威資訊出版社,頁 1-224。ISBN-978-986-221-525-8 2.謝登旺、李汾陽 2011.11《桃源尋跡》,桃園,桃園市公所, 頁 1-174。ISBN-978-986-02-7690-9 3.桂齊遜、倪仲俊、李汾陽、李有容 2014.11《桃園市民代表會 專刊》,桃園,桃園市公所,頁 1-302。


◆ 王睦舜 老師
◆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

◆ 現任服務單位

◆ 個人簡介

◆ 曾受過相關之培訓課程
財務分析與企業評價、管理會計、固定收益證券分析、衍生性金融商品

◆ 個人專長或研究領域
財務管理、財務決策與評價、國際財務管理、管理會計及創業財務

◆ 電子郵件
raffinwang@mail.knu.edu.tw

◆ 講師著作及相關作品


◆ 廖建智 老師
◆ 學歷

◆ 現任服務單位
國際企業學系

◆ 個人簡介
【學 經 歷】 淡江大學國企系 大平洋日報副總監 【專 長】 國際行銷傳播專題 國際媒體廣告行銷專題 企業倫理與公司治理 國際人力資源管理 國際連鎖加盟 企業創新管理 人際關係

◆ 曾受過相關之培訓課程

◆ 個人專長或研究領域

◆ 電子郵件
tiger513939@gmail.com

◆ 講師著作及相關作品


(一)每門課缺課時數逾 1/3 總授課時數者 即超過 18 小時 )),該課程學期成績以不及格 計。 (二)未達開班人數 或盈餘虧損 之班別 本校保留不開班 與調整收費標準的 權利,並全額 退還學雜費及報名費 憑繳費收據辦理 ,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 (三)依教育部規定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及雜費之 九成。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 1/3 者退還已繳學分費及雜費之半數。在班期 間已逾全期 1/3 者,不予退還已繳學分費及雜費。 (四)上開課程為預選課程,本校保留 課程 更動之權利。 (五)學分抵免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規定及該年度各院系課程規劃表辦理,請於報名時自 行考量修讀之課程及學分數之限制,相關辦法及規劃表請參閱本校各院系所網頁。 (六)繳費收據請學員自行妥善保管,若遺失一律不予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