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課目標
招生DM
報名資格:
一、教育部認定國內外高中職同等學歷畢業。
二、其餘依據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第四條 規定所列事項。
報名程序:
一、下載並填妥 附件1-報名表。
二、參考 附件2-111學年度全校課程(學士),並將想選讀之課程填寫至附件3-隨班附讀課程申請表。(附件四-隨班附讀空白課表(節次)提供個人填寫課表及參考節次及時間之對應。)
三、填寫完成後將報名表、隨班附讀課程申請表 E-mail 至 lifetime@mail.knu.edu.tw,即完成初步報名手續,若課程有問題會立刻聯繫您。
四、報名繳交資料: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吋大頭貼照片 2 張、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可於開學後親自到校繳至本單位)
五、費用:敬請參考上方DM內之收費標準。
六、繳費方式:待學分費用計算完成後會通知您繳費,可採現金、匯款或刷卡。
選課注意事項:
1. 若未來有正式入學需求,請先至您想修讀的系所網站內參考"課程規劃",選課時主要依據系所排定之必修及選修課程選擇,以利您後續學分抵免、提高編級時之順利。
2.因各個系所課程屬性有所不同,部分課程不開放隨班附讀學員修習,若您有特殊需求,本單位將協助向系所提出申請,但能否修習仍須由該課程授課教師決定之。
3.以下課程因保障正式學生之優先選課及課規安排,不開放隨班附讀學員加選:體育課程、勞作教育、公益服務。
4.部分通識課程(如大一英文、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等)也同樣因保障正式學生優先選課,不建議隨班附讀學員於學分班期間修習,除課程名額允許且授課教師同意外,請於正式入學後再修習。
5.課程若額滿或停開將通知學員換課。( 若已繳費則根據學分數增減而補差額或退費。)
6.學士學分班每學期修習學分上限為18學分,敬請注意。
7.修習滿32學分可提高編級至大二,滿64學分可提高編級至大三,滿96學分可提高編級至大四;寒假轉學考80學分可提高編級至大三下學期。
報名截止日期:112 年 4月 03 日 。
◆ 授課方式
請自行查詢課程教學計畫表:http://portal.knu.edu.tw/info/mainframe2.aspx
◆ 評量方式
依授課教師規定。
◆ 授課教材
依授課教師規定。
1、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退學、休學者,應依下列標準收費: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2、碩士學分班抵免研究所學分數以應修畢業學分數 (不含論文學分數)二分之一為原則,且成績須達70(含)分以上專業科
目始可抵免。
3、學分抵免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規定及該年度各院系課程規劃表辦理,請於報名時自行考量修讀之課程及學分數之限制
,相關辦法及規劃表請參閱本校秘書室及各系所網頁。
4、學分班學員無正式學籍不得以此身分辦理緩徵或簽證。
5、上課期間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因素,依市府公告為主,本處將擇期補課。
6、學員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1)本人同意所檢附報名資料:姓名、性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通訊地址、
E-mail、
就讀/畢業學校名稱、科系名稱、任職公司名稱、職稱、特殊狀況、照片,供開南大學辦理推廣教育相關業務用
途使用,非經本人同意,本校所蒐集之本人個人資料不得向第三人揭露或用於上述目的以外之用途。
(2)開南大學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如下:(1)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開南
大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2)地區:本校校址及辦理鄉、鎮、市民大學之所在地。(3)對象:參與本校
辦理各類推廣教育之學員。(4)方式:以電話、簡訊、郵寄等方式提供開南大學推廣教育相關業務資訊。
(3)學員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學員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校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報名作業,
致無法提供學員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