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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11302-4 (申請中,請勿報名)【桃竹苗分署】企業導入ESG永續碳及綠色供應鏈管理

課程類別: 產業新尖兵計畫職前培訓 課程代號: TY-11302-4
開始日期: 2024/11/05 結束日期: 2024/12/26
上課時段: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一整天08:00-12:00 ; 13:00-17:00 上課地點: 開南大學 校本部
費用: 10,000 教材費: 0
費用說明: 預繳新臺幣一萬元報名費 (結訓後90日內就業,可檢附就業保險證明向勞動部申請退費)
招生人數: 50 人
聯絡人: 黃先生或林執行長 聯絡人電話: (03)3412500#2204或0921-176-373
聯絡人E-mail:
◆ 開課目標

為協助青年掌握國家產業發展契機,引領取得5+2產業及具發展前景之製造產業之關鍵技術能力,以協助青年就業。

◆ 授課方式

【主辦單位】開南大學
【課程名稱】企業導入ESG永續碳及綠色供應鏈管理
【訓練領域】□數位資訊 □電子電機 □工業機械 ■綠能科技 □國際行銷企劃
【訓練梯次】第一梯
【訓練時數】300小時
【報名期間】
113年08月01日至113年11月04日
【課程期間】113年11月05日至113年12月26日
【甄試日期】113年11月04日
【訓練地點】開南大學(桃園市蘆竹區開南路1號)
【訓練方式】實體授課
【訓練費用】新臺幣7萬元
                    (需先繳交自付額1萬元,如符合產業新尖兵計畫第8點規定,可向轄區分署提出自付額補助)
【報名資格】國內外大學學歷或具相關學經歷

【招生名額】50名為原則,依網路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課程洽詢】(03)3412500轉2204黃先生/林執行長0921-176-373
【報名方式】1.請於台灣就業通網站註冊會員並完成興趣探索測驗。
                     2.前往產業新尖兵計畫網站完成課程報名。
           *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
                      *產業新尖兵計畫網址: 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
【課程目標】  
因應政府政策及響應環保概念,培養推動企業之永續發展人才,促使企業成為ESG永續碳及綠色供應鏈典範與引領者本課程輔導考取中華民國物流協會【供應鏈管理專業認證】證照(或其他與本課程內容相關證照)同時指導學員如何撰寫永續報告書(含分組討論及成果報告)溫室氣體聲明書碳足跡計算
【課程內容】 
為因應金管會提倡「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策略藍圖」,2023年起,企業應根據ESG指標,強化資訊揭露並提供更完整的ESG策略與管理方針,進而調整企業自身營運及發展方向並加速綠色轉型。本課程將深入探討企業永續經營議題以及綠色供應鏈之基礎,同時安排實作課程學習如何操作供應鏈管理系統,以期學員於結訓後成為推動「綠色供應鏈管理」的種子,將成果延展至各供應鏈體系中,亦使政府資源發揮最大效益。

◆ 評量方式

參訓學員需完成課程培訓、出席時數應超過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且通過課程評量等相關考核。

◆ 授課教材

◆ 教學大綱
課程分類 課程內容 總時數 學科時數 術科時數
企業永續發展概述與永續報告書撰寫 聯合國永續發展 168小時 32小時  
企業永續發展 64小時 16小時
永續報告書撰寫 40小時 16小時
永續供應鏈
及永續碳管理
永續供應鏈管理 120小時 48小時  
永續碳管理 60小時 12小時
就業輔導 履歷撰寫與面試技巧 12小時 4小時  
企業觀摩   4小時
就業市場與就業媒合   4小時
總計   300小時 248小時 52小時
 
 
 
◆ 郭晉源 老師
◆ 學歷
國立清華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系博士

◆ 現任服務單位
開南大學進修及推廣教育處

◆ 個人簡介
桃園縣亞太暨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協會顧問
桃園縣中小企業服務協會會務顧問
開南大學國際人力派遣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開南大學終身教育部職能培育中心執行長
開南大學教學資源中心主任
開南大學招生事務處處長
開南大學進修及推廣教育處處長

◆ 曾受過相關之培訓課程

◆ 個人專長或研究領域
物流與供應鏈管理、生產與作業管理,企業資源規劃 顧客關係管理、灰色系統與系統模擬

◆ 電子郵件
cykuo@mail.knu.edu.tw

◆ 講師著作及相關作品


預繳1萬元報名費; 結訓後90日內就業,可檢附就業保險證明向勞動部申請退費。

【補助須知】 1. 青年參加指定訓練課程,應依下列規定申請辦理: (1) 成為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 (2) 於台灣就業通網站本計畫專區完成「我喜歡做的事」職涯興趣探索測驗。 (3) 於台灣就業通網站本計畫專區下載或列印「報名及參訓資格切結書」,並交予訓練單位。 (4) 依訓練單位規定參加甄試及參訓。 (5) 繳交自行負擔之新臺幣一萬元訓練費用予訓練單位,並簽訂訓練契約。 (6) 遵循訓練單位管理及請假規定。 (7) 備妥身分證明文件,配合分署之不預告訪視。 (8) 申請本計畫補助學員,如符合出席時數達總課時數三分之二以上規定及取得結訓證書且於結訓日次日起九十日內,已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並於結訓日次日起一百二十日內,上傳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等文件至台灣就業通本計畫專區,經分署審核通過者,由分署直接將自付額撥入學員個人帳戶。 2. 未依本計畫規定辦理報名手續之青年,分署不予核定青年參加本計畫。 3. 青年參加指定訓練課程,以一次為限。 4. 已領取訓練費用補助者,結訓後一百八十日內,不得參加下列訓練: (1) 勞發署自行辦理、委託辦理及補助之職前訓練。 (2) 青年就業旗艦訓練計畫。